新晟 / 2018-09-28
为加快推进打造深圳标准相关工作,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产业联盟开展标准建设,根据《深圳市打造深圳标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市打造深圳标准专项资金资助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度打造深圳标准专项资金资助第二批(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从2017年5月26日起,截至到2017年6月26日。
二、申报方法
本年度打造深圳标准专项资金资助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请各单位登陆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ww.szscjg.gov.cn/)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受理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须在5个工作日内按《2017年度深圳市打造深圳标准专项资金资助第二批(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申报指南》(见附件)要求将书面材料提交至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1512室。
三、申报要求
详见附件《2017年度深圳市打造深圳标准专项资金资助第二批(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申报指南》。
四、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人:朱玉含、陈晓菁;电话:82661706、83070636。网上申报系统使用咨询电话:12315。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