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晟 / 2018-09-28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知保协发字﹝2017﹞18号)要求,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带头作用,促进我市自主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现将2017年度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数量和范围
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5家,在已被认定的我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中遴选;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7家,在已被认定的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中遴选。其他符合《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评定办法》(粤知保协发字〔2017〕17号)(见附件)条件要求的企业,也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及方式
详见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知保协发字﹝2017﹞18号)。
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按照工作要求,所有申报企业需经我局审核推荐。请各申报企业于2017年6月16日前进行申报材料网上系统提交,并将提交后的材料,以纸质文件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后一式1份,送至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处。
联系人:岳衡,电话:83070260。
联系地址: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911室
特此通知。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