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晟 / 2018-09-28
2016年度市场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年报公示已于今年1月1日开始了,“诚信为本”是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按时年报,是我国法律规定企业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今年的年报公示与往年相比,有啥不一样?怎样填报?过期不报会产生哪些影响?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工商局,为读者解答。
不按时公示将影响企业发展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明确规定,经营者有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公示信息隐瞒弄虚作假等情节,企业将被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情节严重的,依据《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给予行政处罚。不按规定年报的企业将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个体工商户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违法企业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违法个体工商户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凡满3年未按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将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