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晟 / 2018-09-28
如果贵公司是第一次收到税局下发的税表(通常下发的时间是公司成立18个月之后下发第一份税表)递交时间可以延长至收到税表的3个月之内递交,超出3个月将会有罚款。假如是之前有递交过的,时间通常都是在一个月之内就要递交。所以建议贵公司每年做账报税的时间必须准时申报,如果延误报税,税局会根据延误时间的长短处以金额不等的罚款,最低罚款金额为HK$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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